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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关爱基金”发放首批救助资金

2017-04-24 尹义林 黄石检察

 

前不久,湖北慈善总会将8000元救助金直接转至大冶市、铁山区两名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银行账户。由黄石市检察院和上药科园信海医药(黄石)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未成年人关爱基金”后,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了救助金当月申请、当月审批、当月发放,检企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收到好评。上述救助款系该基金发放的首批救助基金。

去年12月14日,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与上药科园(黄石)有限公司联合签订合作备忘录,宣布正式成立“湖北慈善上药科园未成年人关爱基金”。基金成立后,按照个人申请、基层院申报、市检察院未检部审核、基金理事审批、湖北慈善总会直接拨付的程序启动“未成年人关爱基金”救助工作机制。基层检察院未检部门结合工作和办案实际,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关爱基金”的救助政策,及时协助未成年人申报基金救助。

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深入社区走访留守儿童家庭时,发现2003年出生的金某,其父亲因车祸身亡,其母亲离家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其与年老多病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家庭生活贫困,金某年幼即患慢性肾病需长年服药治疗,却积极上进带病坚持上学,遂协助金某申报基金救助。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武汉某大学在校生付某交通肇事案时,了解到付某父母均系农民,因付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致人死亡后,从亲戚借款赔偿被害人32万余元,导致家庭陷入困境,付某本人也面临失学,该院在对付某作相对不起诉的同时,协助付某申报基金救助。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受理申报后,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调查核实情况及时报基金理事审批,并督促基金财务处及时拨付了救助金。

据了解,双方合作成立未成年关爱基金,旨在弥补司法救助覆盖面不足,从生活、就医、就业等方面给予被救助对象一定的帮助,呵护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四类未成年人:受到重大人身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受到性侵害等急需心理治疗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困难需要社会关爱的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双方被判处重刑、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上药科园(黄石)有限公司该项目负责人邓执淼介绍说,项目资金由上药科园(黄石)有限公司全额筹资,由该公司设在湖北省慈善总会的“湖北慈善上药科园未成年关爱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处负责资金预算、管理和支出。每名救助对象可获得一千至五千元不等的救助款,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提高支付标准。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被救助人的医疗费用、心理咨询辅导费用和必要的入学、就业、技能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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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曾琼  审核/焦步宏  @黄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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